07/11/2014
拒絕再玩「黃的」約滿引退
2014年11月07日
「黃的」在澳門營運了25年終於落幕,作為澳葡年代產生的交通運輸工具,有它一定的作用與功效,為市民提供了出行的多元化服務,雖然後期服務有點脫軌離題,但不論功過,肯定是澳門人的集體回憶。
今次「黃的」離場,相信亦是澳門特區政府一項創新之作,皆因在年初約滿之際,政府延長了該營運公司之合約為期9個月,相信作用是希望雙方能夠尋找新的經營合約模式,令有關服務能提升素質和繼續為市民服務。可是本月初劉仕堯司長及汪雲局長先後在不同場合宣布終止黃的合約,理由是該公司突然提出收取電召服務附加費用的建議,官方應為不合理及事前未有提出討論,故決定終止合約,另尋替代方案。
特區政府今次做法是否有充分考慮和準備好完善後備方案?計劃是有,但看來不十分完善。因為在過去幾天交通事務局領導先後拜訪的士行業團體參觀所設電召中心的資料所得,政府方面能做到的只是移船就磡,取消「黃的」,依重「黑的」來解決問題,繼而加快200部新黑的投入服務,以作取代。
但從近年的士行業的服務質素及市民與旅客的投訴情況來看,政府在沒有完善及立案監管該行業運作之方案下,再將「黃的」服務由「黑的」承接,是否合理的方法?本會存有疑問。雖然的士行業團體領導都聲稱有能力及條件為「電召」提供服務,但該行業害群之馬的劣行,有關團體及政府完全沒有解決辦法,「放蛇」唔得,安裝車廂錄音系統亦被指侵犯人權,那麼,日後電召的士服務出現爭拗,由誰主持公道?
此外,為政者好像不吃人間煙火,對社會實況全不知情,所以對「黃的」提出之電召附加費認為不合理,但他們可否知道,現時的士行業,除了「黃的」有電召服務外,「黑的」本身亦有CALL台提供類似服務,但在繁忙時間、偏遠地區或其他原因,部分使用電召服務之市民都可能要向CALL台提出增加「點心」或「禮物」形式的附加費用,才有機會得到的士服務,因此如「黃的」提出電召服務收取附加費用,政府認為不合理,那麼行業內存在之情況又是否合理?
正如日前何潤生議員提出之問題,本會亦有同感,就是2015及2016年10年期之的士牌照先後約滿,如年底有200部新的士投入服務,那麼在約滿和投入兩方面之數據比對下,的士數量亦非如局長所言增加200輛之多,那麼當局是否已經有其他變通方案代替?
再者,「黃的」退場如局長所言對市民不會帶來重大影響,會重新開投牌照讓有興趣機構參與。但是現時黃的營運商都自動離場,拒絕再玩,故純電召的士服務能否吸引財團投資?會否猶如重蹈新巴士服務模式,真的假的很快應該知道。
同時,特區政府換屆在即,除行政長官外,其他主要官員人選坊間傳聞甚多,續任抑或離職他往,局內人可能都未能全部知悉,在此時期特區政府是否應該馬上終止有關服務合約而不採用延長合約模式,留待下屆政府研究和解決,是否最佳決定方案?值得大家思考。
「以人為本」解決市民所需,為民生事務提供更佳條件,為市民提供優質公共服務,是近代世界各地政府都關注的問題,故此,希望特區政府迅速研究和解決電召的士重新投入營運問題,做到「終止合約快而準、替代方案優而佳」,為政府樹立良好的管治威信,衷心期望。澳門社會綜合研究學會 葛萬金
http://www.shimindaily.net/v1/discussion/拒絕再玩「黃的」約滿引退
「黃的」在澳門營運了25年終於落幕,作為澳葡年代產生的交通運輸工具,有它一定的作用與功效,為市民提供了出行的多元化服務,雖然後期服務有點脫軌離題,但不論功過,肯定是澳門人的集體回憶。